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(中发[2007]7号)和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的通知》(教体艺[2007]8号)的精神,以及湖南省教育厅、体育局相关通知要求,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提高体质健康水平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是一项国家体育制度,在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。 
  一、成立实施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工作领导小组 
      组 长:王志意 
      副组长:袁铁民 谢飙  
      执行副组长:孙钢 胡玉华  
      成 员:体育学院教师、教辅人员 徐晓郴 周体怪 邓园园 周晶 
      场地器材:谢飙 黄昌宁 朱罗敬 夏杨 熊萍  
  二、测试对象:我校各院系在校14、15级本科学生。  
  三、测试项目 
      身高体重    
      肺活量   
      立定跳远         
      坐位体前屈 
      50 米          
      800米(女生) 1000米(男生)  
      仰卧起坐(女生)引体向上(男生) 
  四、测试时间与地点的安排 
  1.测试时间安排:2015年12月,第十三周至十六周进行一、二两个年级的测试工作。女生测试时间为第十三周和第十四周。男生测试时间为第十五周和第十六周。 
  2.测试地点安排: 
  50米、800米、1000米跑在东园田径场进行,其余项目在看台室内跑道、体育馆一楼进行。 
  五、测试要求 
  1.学生须按时参加公共体育学院组织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。免试学生须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免予执行《国家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,经体育学院审核批准方可免试,否则按未参加测试处理。 
  2.因为出国、外出实习、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前填写延期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申请表,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,不得私自延期参加,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。 
  3.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装,携带一卡通(即校园卡)、身份证或学生证,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,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,严禁舞弊。  
  4.所有测试均由每班体育课任课老师组织测试。学生测试数据采集和器材管理由体育学院实验室负责,及时做好测试成绩导入、编辑、上报工作,负责组织测试的教师和测试的学生必须按时到位,认真组织,严格要求,严肃测试纪律,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。 
  六、关于免测、缓测、缺考、补测的要求 
  因存在先天性运动障碍、肢体残疾、当学年有重大伤病,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,请提前开具医院证明,经所在院系核实后向体育学院提出申请。 
  申请方法:学生本人填写免测或缓测申请表,并附医院证明材料,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送体育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。 
  注:学生免测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。 
  七、成绩核对 
  为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信息准确,确保各项毕业工作顺利进行,学生成绩在体育学院网站公告以备学生及时核对。若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,可以及时进行核实。 
  八、关于违纪的处理办法 
  凡在测试期间故意扰乱测试秩序、打架斗殴、辱骂测试工作人员、找他人代测及替他人测试者,其成绩记为0分,并参照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处分,报送学院与学生工作处。 
  九、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说明 
  本科学生大学四年需要参加4次体质健康测试,4次测试成绩都要达到50分,方可准予毕业,年度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,需要进行补测。 
  十、其他事项 
  1.为了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参加测试的学生须遵守测试秩序,配合测试工作人员的安排,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,避免受伤,同时安排校医做好临场急救准备。 
   2.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,请及时向测试现场负责人提出,过期不予受理。 
  3.凡内脏等主要器官有疾病者,急性病患者或一个月内发过高烧、腹泻等急性病、体力尚未恢复者可申请缓测。 
    
    
   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体育学院教务中心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.11.25